图为纽约时报与台湾中国时报报道3月26日在新德里自焚的流亡藏人江白益西。伤势相当严重的他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抢救,我们唯有为他祈祷…
文/唯色
王力雄在《除了自焚,还能做什么?》的最后一节,阐述了他心目中突破西藏困境的办法。他写道:
在我看,突破西藏困境应该就是从村民自治开始。
对于村民自治,民族议题并非首当其冲,而是针对开矿、环保、宗教活动等问题的具体维权,这有助于避开民族主义对立,与中国民间维权运动交织,成为中国维权运动的组成部分,从而得到中国民众的广泛支持。
广东乌坎是最新榜样。村民一起来,追随当局的党书记和村主任落荒而逃。每个家族推选代表,再由家族代表选出村庄理事会。这种自治组织不但把村庄事务管得井井有条,而且在政府打压和军警围困中,保证了村民理性与社区秩序,最终通过与当局的谈判,成为香港媒体赞誉的“首个由官方承认的维权民选村组织”。
西藏的村民和村庄能不能获得同样成功呢?乌坎村具有的条件,西藏村庄都不少。一个村成功,西藏就有了旗帜;十个村成功,暗夜就燃起黎明的曙光;一百个村成功,真正的民族区域自治就会从天边走向眼前……
说到这,我相信一定会出来耳熟能详的质疑——汉人可以做的藏人不可以,会扣上分裂罪名遭镇压……云云。这类质疑我们一直在听,已经听了太久太多。对此只需一句回答:连自焚都不怕,还怕什么呢?
一个民族的勇气,这时就成为制胜的法宝。
美国藏学家Elliot Sperling对其中“真正自治”的说法有质疑。他认为,要求实行“真正自治”,前提是中国政府就得承认现有的“自治”不是真正的,而中国政府不会愿意做。而且怎么可以给藏地“真正自治”而不给新疆、内蒙?如果没有国际水平的基本人权,又怎么会有“真正自治”?如果没有言论自由,一切“真正”的政治机构都不会有。而且如果藏人地区有了言论自由,中国人会不会为自己要求同样的自由?另外,中国村镇的自治并不会带来民族和民族主义的问题,这是很大的区别。
对此王力雄回答:他主张的村庄自治是无需被谁同意的,只要本村庄的村民同意就可以。村庄层次的自治是可以靠村民自己争取的。没必要总是着眼在一次性解决的大方案上,重要的是眼下怎么起步,说太大的目标,脚就不知道往哪迈了,反而不会有结果。只要村庄实现了自治,自治的村庄联合起来就可以实现乡镇自治,而自治的乡镇联合起来,就可能推动县的自治……真到了那种地步,就有了各种选择可能性。
Elliot Sperling提醒说,民族问题会对图伯特境内各种形式的自治产生很大的影响,民族矛盾是不可避免的。这一点,藏汉两地的自治经验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如果要求包括言论自由的自治,藏人的民族认同肯定就会出现。而要限制同为一个民族的认同很困难,所以不但中央不会接受,未来的民主中国也可能难以接受要求自决权的藏民族。但王力雄也有道理,从村庄开始实现自治可以作为进入新阶段的尝试。难点在于中国政府能够清楚地看到这条路在民族地区会通向哪里,因此会全力阻止。
不过,这又回到王力雄在文章里所说的,“一个民族的勇气,这时就成为制胜的法宝”。
有藏人在Facebook上评说王力雄的文章——“这可能是智慧的选择。毕竟圣地不会一下子抵达,要一步步走去。”
2012/1/15
延伸阅读:
王力雄:除了自焚,还能做什么?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1/blog-post_14.html
王力雄<除了自焚,还能做什么?(藏文、英文译本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1/blog-post_875.html
王力雄:西藏需要方法(中英文)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2/blog-post_3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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