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色:简介中国人权律师为藏人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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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为2009年4月21日,四川省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布绒朗仁波切(普布泽仁活佛)之前,律师李方平拍摄的法院外的街景。

图2为张贴在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人民法院的公告,涉审判布绒朗仁波切(普布泽仁活佛)。

简介中国人权律师为藏人维权案例(一)

文/唯色

据我记录的《鼠年雪狮吼——2008年西藏事件大事记》一书记载:“有21名中国律师愿意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帮助,在其签名信中说:根据国内有关报道,在藏区‘3•14’事件中已经有数百人被抓捕。作为执业律师,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来对待被捕藏民,杜绝刑讯逼供,尊重司法独立,维护法律尊严。我们在此表达对相关案件的严重关注,并愿意为被捕藏民提供法律帮助。”但这些联署签名的律师随即被当局严厉警告,不准介入西藏案件。

外界不一定清楚全藏地法治暗无天日、藏人应有的司法保护权被剥夺、无数藏人受到不公正的司法审理的状况,也不一定清楚多年来中国的一些真正的法律人艰难帮助藏人维权的事实。正如因那次联署签名而被注销律师执照的人权工作者滕彪所说:“在人权、在基本权利的每一个领域,藏人受到的压制都比汉人要严重、更加明显。……对汉人来说,像许志永、刘晓波这一类的案件算是敏感案件,但是如果是藏人的话,所有的案件都是敏感案件。”

作为一名记录者的我,在此将自己所了解的一些案例做个简单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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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律师2002年任 丹增德勒仁波切辩护律师时留影。

1、张思之律师:2002年为四川省藏区被判死缓的丹增德勒仁波切担任辩护律师,但被当局拒绝介入。丹增德勒仁波切现被关押在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的川东监狱。

2、李方平、江天勇律师:2009年4月为四川省藏区两座尼众寺的布绒朗仁波切担任辩护律师,是2008年西藏事件以来第一起不是由当局指定的辩护律师代理的案件,但在第二次审判中被剥夺了辩护人资格,布绒朗仁波切被判刑八年半。

3、李方平、江天勇律师:2009年5月为甘肃省藏区拉卜楞寺僧人久美江措担任辩护律师,在两位律师介入下,久美江措获释。

4、李方平律师:2009年7月为甘肃省藏区拉卜楞寺僧人迪克坦开、次成加措担任二审辩护律师,但被当局蛮横拒绝。两位僧人是因参加2008年3月的抗议而被判无期徒刑和15年重刑,目前还在监狱服刑,但得知消息说因遭虐待身体致残。

5、李敦勇律师:2009年7月为青海省藏区因拍摄纪录片《不再恐惧》而被判刑6年的当知项欠担任辩护律师,并在西宁看守所与当知项欠有一次会面。但是青海省司法部门与北京司法局联合施加压力,不允许他介入此案,称只能由本地律师办理。

6、常伯阳律师 :2010年2月为青海省藏区因拍摄纪录片《不再恐惧》被判刑6年的当知项欠担任辩护律师,前往西宁,但无法见到当知项欠,且受到当局警告,如果不放弃此案,其律师事务所将被关闭。

7、浦志强、李会清律师:2010年5月为西藏自治区藏人、商人、环保人、慈善家嘎玛桑珠担任辩护律师,但这个案件是被当局政治化的惊天冤案,嘎玛桑珠被判15年重刑,如今在新疆沙雅监狱服刑。

8、李方平律师:2010年10月为著名藏人作家、青海省人民出版社编辑扎加(学东)担任辩护律师。当年4月,扎加在西宁被捕,深陷囹圄半年后获取保候审。

9、滕彪、郑建伟律师:2011年初,原本为四川省藏区阿坝县民族中学教师,藏文杂志《时代的我》主编达瓦担任辩护律师,但滕彪在中国当局打压“茉莉花风波”中被秘密关押七十天、郑建伟律师被司法局强令解除委托。

10、王亚军、张凯律师:2012年7月,原本为第四次被捕、被定罪“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甘肃省藏区拉卜楞寺僧人久美江措担任辩护律师,但被当局拒绝介入。

鉴于节目时间限制,我将在下期继续介绍中国人权律师为受到不公正司法对待的藏人行使律师权利的事例。

2013年12月17日

(本文为自由亚洲电台藏语广播节目,转载请注明。)

来自: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3/12/blog-post_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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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为噶玛噶举祖寺,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昌都县嘎玛乡的嘎玛寺。

图2为嘎玛寺一百多位学经班僧人,现大多数被驻寺工作组驱逐,图中第一排的两位堪布被捕被判刑。

简介中国人权律师为藏人维权案例(二)

文/唯色

在上期节目,我简要介绍了中国人权律师为受到不公正司法对待的藏人行使律师权利的事例。这里要说的是两年来围绕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昌都县,著名的噶举祖寺——嘎玛寺所发生的人权、宗教灾难,以及人权律师的努力。

2011年10月26日凌晨,昌都县嘎玛乡的乡政府发生了爆炸。当局锁定是嘎玛寺僧人所为。事实上其缘由是,当地官员欺负百姓和寺院由来已久,结下矛盾。驻寺工作组的进驻令寺院和乡村恐惧。寺院学经班上百僧人,都是村民孩子,年纪在10-20岁之间,而当局政策是18岁以下不能为僧,否则予以驱逐。出于对诸多压迫的不满,约有十个小僧人将寺院用于修筑房子剩下的土炸药,扔到了乡政府院内,事实上也没有造成什么大的损失,更无人受伤。小僧人们还张贴了几张写有反对这些政策的传单。

但当地官员为了避免被上头追究责任,更为了收获“反分裂”的好处,就将这起轻微事件放大,说成是分裂分子们搞的“恐怖爆炸案”,自此嘎玛寺蒙受灭顶之灾。寺院被军警包围,所有僧人被拍照、抽血、采集手印、留下笔迹。约有七十多名僧人一度被拘捕,几十名僧人出于恐惧而占卜离寺。当地数十名村民也遭刑讯逼供。

2011年11月底,嘎玛寺堪布洛珠绕桑、堪布朗森斯朗与嘎玛寺诵经师顿珠江村在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的闭关修行山洞避难时相继被捕,被关押在昌都县公安局看守所,当局定罪“分裂国家”。

为此41岁的嘎玛乡村民、原嘎玛寺僧人丁増朋措,于2011年12月1日在嘎玛乡政府前自焚,高喊“我的上师和噶玛寺堪布都被捕了,我无法忍受”。 他留下的四份遗书中写到:“面对继承和弘扬纯正无误的藏传佛教之噶玛寺堪布洛珠绕桑、朗森斯朗和全体僧侣遭受抓捕、殴打——我宁愿为我们噶玛寺的堪布和僧侣们的痛苦去赴死。”

嘎玛寺原有两百多名僧人,却有104位僧人被驻寺工作组以“无证僧人”为由驱逐出寺,强迫还俗务农,目前只剩下124名僧人。驻寺工作组有10-12名藏汉干部,寺院附近有四、五十名军警,将嘎玛寺变成了一座不是监狱的监狱。(补充:最新得到的消息指,嘎玛寺如今只剩下6名僧人被允许留在寺院,而驻寺工作组就有8人。)

2013年1-5月,重庆律师唐天昊、西宁律师程斌、成都律师冉彤,接受家属委托,为嘎玛寺三位僧人——洛珠绕桑、朗森斯朗与顿珠江村——担任辩护律师。时值高原严寒的冬季,在交通不便、海拔过高的情况下,三位律师多次远赴昌都。经他们的艰难努力,三位僧人从“分裂国家”罪改为“窝藏罪”,获刑两年半,律师们认为“窝藏罪”属“谬论”,不成立,应无罪释放,但当局决不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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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捕的囊谦堪布尕玛才旺。

另外,昌都县面达乡祖雅寺也是一座噶举寺院,2012年3月10日两位负责人江央益西和珠觉被捕。原因一是被怀疑于藏历新年前,在乡上张贴“不过新年”的传单,并对嘎玛寺遭迫害表示抗议;二是藏历新年间举办法会,既为尊者达赖喇嘛祈愿永久住世,还为几年来自焚的藏人祈祷。两位僧人原本定罪“涉嫌分裂国家”,经人权律师唐天昊、梁晓军律师的努力,于2013年6月获得释放。

然而目前,连续又有多位在外避难的嘎玛寺僧人被捕。甚至,与昌都县相邻的青海省玉树州囊谦县,噶举寺院公雅寺德高望重的堪布尕玛才旺,于2013年12月6日在成都被昌都地区的公安跨省逮捕,并被带往昌都关押,据悉被昌都当局认为与嘎玛寺诸事件有关。也因此,堪布尕玛才旺等受难藏僧迫切需要得到人权律师的法律援助。

2013年12月25日

(本文为自由亚洲电台藏语广播节目,转载请注明。)

来自: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3/12/blog-post_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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