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地与汉地的法治环境孰险恶?


图为在不公开审判结束之后,甘南州电视台播放拉卜楞寺两位僧人次成加措和迪克坦开被判情形,这是当地藏人对电视报道的截图,不甚清楚。
 
上个月,藏地又有两名僧人,因为在去年三月的抗议中走上街头,遭到当局的惩罚。这个惩罚是如此严厉,竟需要他们付出巨大的代价:次成加措被判无期徒刑,迪 克坦开被判有期徒刑15年。事实上,类似沉重的惩罚不只是发生在拉卜楞寺的这两位僧人身上,从多卫康各地传来的消息证实,迄今为止,仍有许多藏人被抓捕, 仍有许多藏人被秘密审判,如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江达县,最近就有六名僧人被判有期徒刑12-15年。
在面临如此频繁的人道灾难的时刻,这 些藏人的命运似乎只有逆来顺受这一条路。如次成加措和迪克坦开,从被捕、判刑至今一年多,其亲属从来不被允许探监,也被拒绝到法庭旁听审判,而且在关押期 间遭到刑讯逼供,在一审时被迫接受当局指定的律师。与此同时,五名成功逃到达兰萨拉的拉卜楞寺僧人,虽然逃亡路上历尽艰辛,却是十分幸运的,否则若被当局 抓住,同样会遭到沉重的判决。
刚被当局取消律师执业资格的江天勇律师,尽管主要肇因是代理了两起被捕藏人的案件,仍然对外媒直言道:西藏 僧侣作为中国公民,应当享有法律赋予的得到公开、公正司法审理的正当合法权利。中国当局哪怕是为了证实中国是一个他们自己所称的法制国家,也应该对该案的 被告人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审判,以展示中国是如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力的,而不应该仅仅宣布一个判决结果。
近年来,在中国,有一批勇敢 的维权律师,以坚守法治、捍卫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活跃在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种族平等、人权工作者权益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维 护,以及平等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公民权利维护和公益法律服务领域,却被中国政法系统和特殊利益集团视为挑战,接连遭致打压。最近,当局干脆磨刀 霍霍向律师,一次就给上千名律师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停牌,制造了轰动全球的大新闻。
即便冒着丧失律师生涯的风险,如江天勇律师和李方平律 师,仍在为遭到不公正对待的的藏人争取法定权利,替沉默的藏人发声,这是相当可贵的。令人感动的是,当我把前不久写的文章<同为律师,西藏律师何以 不挺身而出?>发给江天勇律师时,本身处境艰难的他却宽容地说:“对西藏律师同行我可以理解,他们没有任何空间和反抗余地,一碰就完了,就做不成律 师了。”实则闻此言分外心酸,由此可见藏地的法治环境与汉地的法治环境相比,更为险恶数倍。
必须要说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许多人,并 不了解自己身为公民,可以拥有、应该拥有哪些权利?多少权利?而那通常被形容为神圣、庄严的法律,之于公民,究竟意味着什么?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写过,广大 藏人向来缺乏权利意识以及维护权益的意识,尤其在政治高压下,出于莫大恐惧更是不敢争取自身应有的权利。然而,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了解我们生而为人的权 利,哪怕在这个国家的这个体制之下,人的权利已被大大缩水。我们不但要了解,还要争取,更要捍卫。这是因为人的权利与人的尊严、人的良知息息相关,人的权 利是值得为之奋斗的。
2009-6-24,北京
(本文为RFA自由亚洲藏语专题节目,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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