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之罪,何来之有?


最近又一个不好的消息是当知项欠被判刑6年。他是在2009年的倒数第四天,在西宁,被秘密宣判的。无论是他,还是他的亲属,无人得到中国的法律部门所必须要给予的相关手续。这位35岁的安多农民,年迈双亲的儿子,羸弱妻子的丈夫和四个幼稚孩子的父亲,从2008年3月底即陷囹圄,以一部长度不过25分钟的纪录片,遭到了如此沉重的惩罚,平均1分钟换来刑期将近3个月。不止如此,当局宣判的刑期是从他被审判当日算起,那么这个换算公式应该是这样的:1分钟换来刑期将近4个月!
当知项欠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一位外媒记者在电话中问我,如何看待这个罪名?而我的眼前浮现出当知项欠拍摄的那些镜头,最让我难忘、每次重看都会落泪的是,一位衰竭、贫穷的老僧坐在黑暗的角落泣不成声地说:“达赖喇嘛的回归是我最大的心愿和梦想,但是这看来是难以实现了……达赖喇嘛,达赖喇嘛,我向您祈祷……我只要听到他的名字,我的内心便充满了信仰、忠诚和深深的悲伤。局面毫无希望。我感到身心交瘁,就好像一个人独自走在漫漫无尽的长路上。”
我的眼前也浮现出在拍摄完成时见过当知项欠的英籍藏人Dechen Pemba的回忆:“我才见到他几分钟,我就强烈地感觉到他对于完成这件事情是很有决心与毅力的,他觉得描绘藏人在中国统治下所遭遇的不公与不义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如同一位受他所采访的人,非常传神地描述的:‘我们这些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藏人,就好像晴天里的星星一样,没有人看得见我们。’”
我对记者说,并未有过专业训练的当知项欠,用一部简单的摄像机,记录了那么多民间底层藏人的真实感受,来反映他们遭受压迫与歧视的生活状态,以及他们真切的愿望,为的是让外界了解藏人的内心。如果把这视为“颠覆国家政权”,那么,这个政权实在是太不人道,也实在是过于虚弱。而当知项欠因此获刑,也从另一方面证实了他所拍摄的纪录片的真实性,使得西藏之外的人对于藏人的生命被蹂躏的事实有了充分的了解。在我的博客上,有中国人留言感叹“中共……重判这样一个业余摄影师实在是度量太小,贻笑大方”,然则本质上根本不是什么度量不度量的问题。
捷克前总统哈维尔以及当年《七七宪章》联署人,于一周前致胡锦涛公开信,抗议非法监禁中国独立知识分子刘晓波11年,其中就“北京法院无耻地”判处刘晓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如是质问:“当知识分子、艺术家、作家和学者行使自己的核心使命:即思考、重新思考、提出问题、批评、创造性地采取行动并尝试开展公开对话时,根本就不存在颠覆国家安全。……当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自己的知识和良知采取行动时,当公民和平地相互结社、讨论和表达他们对社会将来发展的关心与观点时,根本就不存在颠覆国家安全。相反,当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允许自由地采取行动、结社、思考与表达时,这个国家未来的财富和精神就会被破坏。”
而事实上,我们身在的这个国家的精神早已被破坏,当类似当知项欠这样的人类良心被打入黑牢,这个国家的未来只怕是会在仇恨和野蛮中沉沦了。
2010-1-12,北京
(本文为RFA自由亚洲藏语专题节目,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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