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色:补记今年自焚的七位藏人中的后三位

2017年7月至11月自焚抗议的三位藏人,两位是在印度的流亡藏人,丹增曲英(下图左)和巴桑顿珠(下图右),一位是在图伯特境内的康区藏人丹噶(上图)。

补记今年自焚的七位藏人中的后三位
今年即2017年,从3月至今,有七位藏人自焚,牺牲。
也因此,从2009年2月27日至2017年11月26日,在境内藏地有150位藏人自焚,在境外有8位流亡藏人自焚,共158位藏人自焚,包括26位女性。其中,我们所知道的,已有135人牺牲,包括境内藏地129人,境外6人。
时间上,3月1起,4月1起,5月两起,7月两起,11月1起。
地域上,发生在图伯特境内的康区和安多地区,及图伯特境外的印度流亡藏人社区:康区娘绒(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1起,康区甘孜(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2起,安多桑曲(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安多尖扎(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1起,印度北方邦瓦拉纳西的西藏研究大学1起,印度北部达兰萨拉1起。
3月至5月的四位自焚藏人的讯息,我做过记录并发表于自由亚洲特约评论(http://www.rfa.org/mandarin/pinglun/weise/ws-05222017112352.html)。他们都是图伯特境内的藏人,包括一位僧人,一位中学生,两位农牧民。都是男性。年龄最大的30岁,最小的16岁。他们的名字是:白玛坚参(Pema Gyaltsen),24岁,农牧民,生死不明;旺久次旦(Wangchuk Tseten),30岁,农牧民,生死不明;恰多嘉(Chagdor kyab),16岁,中学生,牺牲;嘉央洛赛(Jamyang Losal),22岁,僧人,牺牲。
这四位自焚藏人,有两人的生前照片传出,有一人的自焚现场照片及很短的视频传出。没有遗言、遗书传出。已知当地多位藏人遭拘捕。当局发出警告,凡通过微信等向境外发送自焚讯息、图片和视频,将至少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
7月至11月的三位自焚藏人,有两位是在印度的流亡藏人:丹增曲英(Tenzin Choeying),19岁,大学生,牺牲;巴桑顿珠(Pasang Dhondup),49岁,工作人员,牺牲。一位是在图伯特境内的康区藏人,丹噶(Tenga),63岁,僧人,牺牲。
以下是依据媒体报道,所整理的这三位自焚藏人的讯息:
 

1、丹增曲英(Tenzin Choeying)
印度瓦拉纳西西藏研究中央大学(Central University for Tibetan Studies)学生,西藏青年会会员,19岁。
2017年7月14日早上九点多,在校园内,丹增曲英高呼“西藏胜利”、“西藏要自由”,点燃易燃油而自焚,随即被目睹学生扑灭火焰,并将他送往医院。7月21日因伤势过重在新德里不治身亡。
在救治期间,丹增曲英透过视频表示:“我点燃自己全身,纯粹是为了西藏……我是为了西藏而自焚。”他在自焚前写给友人的遗书中说:“我(自焚)身体不仅为了西藏自由事业,同时也是为了年轻一代藏人更加重视藏民族的语言和文化。”他还对前来医院探望他的西藏青年会理事代表说:“我从小就很想为西藏做点什么,因为西藏被中国政府统治,而现行的高压政策正在摧毁西藏的语言和文化,这也是我进行自焚抗议的另一个原因。”
丹增曲英出生在印度郭里噶西藏难民社区,父亲名克珠,母亲名扎西央宗。他在家中4个兄弟姐妹中最年幼。

2、巴桑顿珠(Pasang Dhondup)
印度北部达兰萨拉罗布林卡西藏文化保存中心木匠部工作人员,49岁。简称顿珠。
2017年7月29日下午三点多,在达兰萨拉大昭寺转经道路旁,巴桑顿珠点燃易燃油而自焚,当场牺牲。据目击者称,当时听到巴桑顿珠呼喊“达赖喇嘛无寿难”、“达赖喇嘛永久住世”。
巴桑顿珠是西藏拉萨市日喀则江孜地区人,曾在达兰萨拉附近苏加村的流亡西藏儿童村(SOS Suja school)分校学习,有十年级毕业证书(相当于初中学历),父亲名意西才仁,母亲名觉纳拉姆。
自焚牺牲前,他在达兰萨拉罗布林卡西藏文化保存中心工作五年多。

3、丹噶(Tenga)
康区甘孜(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僧人,63岁。
2017年11月26日,在甘孜县城街头,丹噶点火自焚,呼喊“西藏要自由”。随即被军警灭火,强行带走,清理并封锁现场。现场目睹者被驱赶。据知丹噶当天身亡,但遗体是否交还家人不知。
丹噶是甘孜县南多乡人,父母已过世,有弟妹三人,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他原为甘孜寺僧人,因身体不好,住寺几年后回家休养。他佛学深厚,关心时事,因向乡村民众教授经文,被称为“喇嘛丹噶”。
丹噶自焚后,当局在甘孜县部署军警,实行严控严防措施。他的家人处于当局监控中。他是甘孜县第3位自焚抗议者。
(本文为自由亚洲特约评论:http://www.rfa.org/mandarin/pinglun/weise/weise-12122017144922.html
来自: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7/12/blog-post_13.html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